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2024-05-05 11:30

1.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法律分析: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规定中央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在预算收支划分和预算管理职责及权限的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预算收支范围,是国家财力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进行分配的具体形式。预算管理的职权是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支配国家财力的权力和责任。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在财政分配关系中的集权与分权关系,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规定预算级次;(2) 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收支范围;(3) 规定收入和支出的调节形式;(4) 明确预算的机动财力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国家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 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第五条 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第六条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第七条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预算是指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中与预算有关的部分。
第九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2. 中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种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政府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差别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或上一级地方政府向下一级地方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有:1、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划分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我国的分税制改革采取的是分步推进、逐步到位的“渐进式”策略。在转移支付制度上的表现是采取“存量不动、增量调节”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税收返还制度。2、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中央财政收入的情况,中央每年安排一部分资金,采用比较规范的办法,重点解决一些困难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困难。

3.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

法律分析: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规定中央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在预算收支划分和预算管理职责及权限的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预算收支范围,是国家财力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进行分配的具体形式。预算管理的职权是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支配国家财力的权力和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预算管理,强化国家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国家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 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

4. 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一级政权构成一级预算管理主体,中国共有五级。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国家财力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是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二、中国的预算管理权限划分人大:审查批准本级草案及执行报告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审查批准本级调整方案及决策政府: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人大汇报、汇总下一级、组织执行、决定动用、编制调整方案、监督各部门及下级的执行财政部门:具体编制草案及调整,定期汇报三、预算调整制度和方法由财政部门提出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人大常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来源。

5. 我国现行预算管理体制是什么预算管理体制

中国现行预算管理体制是分税制、分级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种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政府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差别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或上一级地方政府向下一级地方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
中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有:
(1)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划分。
(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
(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在实行多极预算管理体制的情况下,在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预算管理体制。

分级分税预算体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中国在1995年调整后的分级包干制已经吸收分级分税体制中的分税因素,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则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级预算体制,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多级预算体制。
 分级预算体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1、一级政权、一级预算主体,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
  分级预算体制也就是多级预算体制,即所谓的财政联邦主义,国会只审批中央预算,地方预算由地方立法机构审批。各级地方预算经常收入由本级税收,本级服务收入和中央补助组成,以上收入不满足需要时,允许发行地方债券或向银行借款,自求平衡。
2、在明确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边界的前提下划分政府职责(事权)范围,在此基础上划分各级预算职责(财权)范围。
  中央预算应当承担国防费、行政管理费、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发展为主的费用,地方应当承担文教、卫生保健和市政建设为主的费用,应当对各级政府的投资职责也有明确的分工,不应该引起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的繁复出现或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或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补助或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
3、收入划分实行分税制。
  在收入划分比例上中央预算居主导地位,保证中央的调控权和调控力度,在税收划分方法上,有的按税种划分,各级预算都有本级的主体税种,大宗收入的税种归中央如:所得税、消税、关税等,收入弹性小的销售税和财产税归地方如:营业税等,有的对同一税种按不同税率分配,并通过中央的基础税率限制地方税率;有的实行分成或共享制。即属于中央的税种按一定比例分给地方如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或者属于地方的税种按一定比例分给中央、双方共享。分设国税局和地方税局,分税、分管与分征相结合。
4、预算调节制度,即所谓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制度就是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基础上,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有纵向调节和横向调节两种形式。纵向调节的典型做法是补助金制度。中央从全地征收国税,同时对每个地方给以补助,实行双向调节。
补助金分为无条件补助,有条件补助和专项补助。
(1)无条件补助是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补助金不限?使用范围与要求即不附带任何条件。
(2)有条件补助是中央政府给下级政府的附带条件的补贴拨款,补贴的性质和目标是确定的,指如何具体使用该笔资金,不得移作他用,因而不会产生地方政府在共管辖范围内节省开支的诱导。
(3)专项补助是上级政府对于接受补贴的下级政府要规定这种财政补贴的使用方向。
  全国的分级预算体制是适应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传统长期形成,就整体而言是相对稳定的,只是集权与分权关系及其相应的调节方法可以有经常的调整也就是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局面应当灵活的调整。

我国现行预算管理体制是什么预算管理体制

6. 预算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预算管理体制,简称预算体制,是国家在组织预算收入和支出活动中,划分国家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预算收支范围以及组织原则、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的制度。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企事业财务管理体制、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等,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仅指预算管理体制。
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

一级政权构成一级预算管理主体,中国共有五级。

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

国家财力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是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二、我国的预算管理权限划分

人大:审查批准本级草案及执行报告

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审查批准本级调整方案及决策

政府: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人大汇报、汇总下一级、组织执行、决定动用、编制调整方案、监督各部门及下级的执行

财政部门:具体编制草案及调整,定期汇报

三、预算调整制度和方法

由财政部门提出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人大常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来源。

7.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其实质

法律分析: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处理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财政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体系不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用好增量资金,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划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
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坚持总体设计、协同推进。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考虑外部环境和制约因素,实现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序衔接,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其实质

8. 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

法律分析: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包括:第一,预算管理主体和级次的规定; 第二,政府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三,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第四,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改进政府预算编制。上级政府应当依法依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数,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主动性。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数如实编制预算,既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脱离监督。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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